来源:上交所发布
为进一步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上海所境上市式今日,证券暂行上交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相关跨境转换、交易交易及相做市业务的外证务配配套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券交
在充分吸收前期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内容的易所引正基础上,上交所对照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互联互通在适用范围、存托上市审核安排、凭证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办法布持续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关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方面,上海所境上市式对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和更名修订,证券暂行形成了《暂行办法》及相关业务配套指引。交易交易及相
后续,外证务配上交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服务,持续深化跨境合作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